(2)“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若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014室
十一、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若需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联系(有关技术规格方面的询问请用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开标地点: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七楼开标大厅一
一★★、采购项目名称★:宁波财经学院食堂固定资产财产一切险、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险及车辆保险服务项目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七楼开标大厅一。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合同期满后招标人将对服务单位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将取消服务资格,考核合格可续签合同。
(2)我公司招标文件全部以电子文本形式出售★★;潜在投标人购买标书前需要在我公司网站免费注册,成功后才能正常购买(今后即可直接购买),注册程序详见网站首页要求★,潜在投标人可通过网上或微信方式购买★★★,网上方式购买:请登录我公司网站,进入★★★“招标公告”栏查询到本项目后进行操作;微信方式购买★: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国招★★”★,或扫码我公司网站首页公布的二维码。
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宁波财经学院委托★★★,就宁波财经学院食堂固定资产财产一切险、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险及车辆保险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项的投标★★★;
九、发布公告的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财经学院网、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合同期满后招标人将对服务单位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将取消服务资格,考核合格可续签合同。
标书费用的支付可选择微信或者支付宝★★。为了保护投标人信息★★★,预防串通采购交易,规定同一支付人对同一个标项只能扫码支付一次,如多次支付,经查实只认定第一次支付有效,其后的支付一律无效,由此可能产生的后果由支付人自己承担。
★同一家机构只能有一家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如出现多家分支机构报名的,投标时凭该机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才能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均作否决投标处理★★。
宁波财经学院食堂固定资产财产一切险、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险及车辆保险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3)投标人具有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的保险公司或其分支机构★。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所有的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的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